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始建于1943年,历经安徽学院艺术科、安徽艺术学院、合肥师范学院艺术系、安徽师范大学音乐系等历史沿革,2001年成立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院下设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音乐研究所、演艺中心。学院拥有全省唯一的音乐学硕士点和教育硕士点,现有合唱指挥、音乐教学法比较研究、理论作曲、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钢琴演奏与伴奏艺术、古筝演奏与教学研究、中国音乐史学等研究方向。1988年被批准有资格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学院除开设专科及专升本成人教育外,还承担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的教学和全省在职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教育教学体系。学院现有职工80人,其中专业教师69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8人,中级职称30人。学院资料室藏有中外音乐专业图书、期刊、唱片和光盘5万余册(件);建有数码钢琴教室、电脑音乐制作教室、多功能多媒体教室等现代教学设施;现有琴房130多间,标准的舞蹈练功房和新建的高标准室内音乐厅,为学院的教学科研、艺术实践和演艺交流提供了一流的条件。

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质,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各级各类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主要课程 视唱练耳、钢琴与声乐基础、和声、歌曲写作、音乐分析、中国音乐史、世界音乐、合唱与指挥、形体训练、计算机音乐、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教学法、各专业方向技术课以及一大批适应现代音乐教育发展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等。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音乐、合唱指挥、文艺主持与编辑)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质、具备音乐表演或音乐制作方面的能力、能胜任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和影视传媒等部门的音乐表演或音乐制作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视唱练耳、和声、音乐分析、中国音乐史、世界音乐,各专业方向技能课、专业教学与研究、重唱(奏)、合唱(奏)、舞蹈编排、伴奏艺术与实践、合唱队训练、交响乐与歌剧赏析、计算机音乐、播音与主持、专业外语、形体训练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创作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胜任艺术院校、文艺团体、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作曲、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世界音乐中外民族民间音乐、和声、复调、曲式、音乐分析、音乐创作等。